组织拟订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审核重要气象项目的立项和方案;负责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全省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落实省级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计划财务、基本建设、房改、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各类资金的管理,监督部门各类资金支出情况;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资源配置、资产和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检查分析部门各类资金使用效益;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会计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