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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14 阅读: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水平和效益,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资源型缺水的省情,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防灾减灾的有力手段、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水资源安全保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业务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取得重要成果,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协调指挥和安全监管水平明显增强,人工增雨(雪)作业年增加降水25亿吨以上,人工防雹保护面积扩大40万亩以上。
二、着力做好重点领域作业服务
(一)加强对农业生产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案,制定重要农事季节、作物生长发育需水关键期作业计划,适时开展飞机、地面人工增雨抗旱作业,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实现减灾增产。加大粮食生产核心区、干鲜果品主产区抗旱减灾保护力度,加强对干旱、冰雹的动态监测,提高冰雹早期预警能力,合理调整作业布局,实现空地联合、区域联合和区域联防作业,为粮食、干鲜果品增产、稳产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加强对全省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制定开发利用计划,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制定有针对性的人工增蓄水服务方案,在大型水库的汇水区开展增蓄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围绕燕山、太行山生态建设和白洋淀、衡水湖湿地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需要,加强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有效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三)全力做好应急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高森林火险、森林火灾、长时段高温、空气严重污染等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作业服务。开展夏季城市增雨降温试验,探索人工影响天气在节能减排中的应用途径。加强雾天预警,积极探索针对机场等重要交通设施开展人工消雾作业的有效方法。加强技术储备和试验演练,适时开展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作业能力建设
(一)推进飞机人工增雨能力建设。加快落实“十二五”规划人工影响天气工程项目,加强人工增雨专用飞机的管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发挥使用效益。依托省内运输机场或通用机场,建设国家级、省级飞机人工增雨基地和冀东、冀西北飞机人工增雨保障基地,完善飞机人工增雨作业体系。整合优势资源,推进通用航空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二)加强地面作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面作业系统,推进作业站点标准化,加快特色农业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基地建设,增加标准化作业站点300个。引进数字化火箭发射系统150部、“57”高射炮80门,提高地面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能力和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水平。
(三)强化作业保障能力建设。在现有气象业务观测网的基础上,建设时空密度适宜、布局合理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网络。更新和引进3套先进的机载探测设备,布设12X波段双偏振雷达、12部多通道微波辐射计等先进的地基探测设备。建设和完善省、市、县指挥通信平台,着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分析预报能力及全省作业装备统一调度和跨区域作业指挥能力,提高作业指挥效率。各级气象部门要与空军、海军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对空射击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空射击空域申报自动化。
四、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针对空中云水资源监测和评估、作业条件实时监测和分析、催化技术、作业效果评估、新型探测资料应用等制约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积极组织科研攻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研究,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实验基地建设,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云物理实验室和外场实验基地,加强人工增雨(雪)、防雹和消雾的机理研究。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省、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业务和科研等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使队伍规模、人员素质与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建立健全聘用和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专职、兼职与聘用相结合、相对稳定、知识结构合理的作业人员队伍。将人员培训纳入同级政府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全省行业技能竞赛,促进基层作业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省、市、县三级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落实必要的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军地之间要积极沟通,相互支持,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统筹集约、分工协作、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工作机制。气象部门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总体规划和业务指导,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保障相关重点工程建设和业务经费,民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科技、公安、安全监管、国防科工、民航等部门和单位以及部队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快速发展。
(三)建立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有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国家和省级财政人工影响天气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生态重点保护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增雨防雹作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建立主要受益行业资金支持和管理机制。
(四)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健全配套规章制度。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施行《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加强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公安、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弹药运输存储标准及安全管理办法,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转场交通安全的监管、协调和服务。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提供作业人员安全保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