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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局对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44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1 阅读:

王峻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内涝防汛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城市内涝防汛监测预警工作现状
    1.坚持多管齐下,提高内涝灾害监测水平。近年来,为提高我省城市应对内涝灾害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3〕10号)要求,各级住建、水利、气象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不断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发展改革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的通知》要求,确定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廊坊5个内涝比较严重的城市开展排水防涝补短板建设。在加强排水管渠建设、源头减排建设和排涝除险设施建设的同时,重点提出要建立完善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在易涝点布设雨量计、液位计、流量计等设备,加强数据实时采集与传输,满足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预判、预警预报和辅助决策等需要,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运行管理水平。省水利厅开发了城市防洪信息管理系统,在唐山等市建立了城市防汛监视预警系统。水文部门增设了城市水文站点,水文气象数据更新频率提高,更新时间提升为5分钟一次。
    2.开展技术研究,增强风险防御能力。气象、住建部门联合开展了城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工作,研究成果作为指导城市城区排水洪涝工程设计和相关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成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内涝预警服务工作的基础。省气象局组织开展了城市内涝风险普查工作,获取了11个设区市城市社会经济、道路交通、防汛排涝和内涝历史灾情,建立了城市内涝风险数据库,加强了降雨规律、城市内涝致灾阈值确定、气象风险等级预报预警技术等方面的研究。
    3.强化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部门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与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内涝信息共享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527号)以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全省各设区市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加强城市内涝信息共享;水利、气象部门建立了会商制度,实现了气象部门雨量监测点、水文站点等监测信息的资源共享;省气象局以石家庄、邯郸为试点,建设了城市内涝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了城区多源监测数据整合、积水模拟、内涝评估和预警等功能。气象部门与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监测预报有暴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网站、电视、广播等渠道向公众和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加强研判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城市排水、地道桥交通管制、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低洼地带排险等工作,确保内涝灾害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气象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进部门高效协作,完善资源共享、信息反馈、应急联动等机制,进一步做好城市内涝防汛监测预警工作。一是健全城市内涝监测网。统筹规划城市气象、水文监测网,在城市交通干道、内涝易发区、地道桥等重点区域完善积水监测设施,逐步建立包括雨量监测、水位监测、视频实景监测和灾情监测的综合城市内涝监测网。二是加强强降雨监测分析和预报预警,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数字化技术,建设具有雨情分析、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等功能的城市内涝预警系统,充分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公共信息平台等信息传播渠道,对接城市户外显示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普及科学避险自救常识。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河北省气象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