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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服务中心关于河北省公众气象服务云平台产品日常运行管理平台开发项目的采购询价公告

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07 阅读:
 
    河北省气象服务中心对“河北省公众气象服务云平台产品日常运行管理平台开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公众气象服务云平台产品日常运行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工程-信息化建设
    四、采购预算:15万元
    五、询价内容:

采购人
情况
采购人名称(盖章):河北省气象服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253号
联系人:张成伟   电话:0311-67108913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公众气象服务云平台产品日常运行管理平台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内容 1、负责按照河北省公众气象服务云平台产品规范和样例要求,依照产品目录,按时生成并上传产品;2、开发产品管理平台,实现产品添加、制作、上传的功能,实现全流程监控和及错误报警和自动修复功能。
采购用途 保证河北省公众气象服务云平台产品日常上传、监控及管理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15
拟成交金额(万元) ≤15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及相关说明 预算金额符合询价采购要求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及安装期 2017年12月25日前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 1、负责按照河北省公众气象服务云平台产品规范和样例要求,按时生成并上传产品指定目录;产品规范及样例要求见附件;
2、开发产品日常监控和报警平台,实现对所有产品生成时间、文件格式、缺失情况的监控、报警、统计等功能;
3、开发产品管理平台,实现对上传产品分类管理,实现产品的新增、去除等配置功能;
4、建立产品数据库,并可实现历史产品的快速查询;5、验收后质保期限24个月,在期限内负责平台及数据库的维护。
询价报名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1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253号河北省气象局南院三楼332房间。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应是具有系统开发、维护资格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参加询价时需提供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提供报价函。
 
 
数据说明与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