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河北省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23 阅读: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78号;邮编:050021;联系电话:0311-85218802)。
一、概述
2016年河北省气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价格收费、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和气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948条。其中,通过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4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87条,回应解读公众热点和重大气象舆情34次。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两网一站、两微一端”(河北天气网、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气象信息服务站,河北天气微博、河北天气微信、河北天气客户端)信息传播作用,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和覆盖率。大力开展气象服务信息进农村、进社区、进行业、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发挥气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趋利避害作用。积极推动气象数据公开,继续加强河北气象数据网建设,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开展气象数据应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河北省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工作动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服务信息等。
(二)公开方式
1.互联网和新媒体
2016年,“河北天气”微博发布微博17327条,阅读量达6百万次。“河北天气”网站日均浏览量达75万次。“河北天气”微信粉丝量达10万人,累计发送文章1508篇,阅读总数超190万次。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稳定运行,全省发布预警信息22201条。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开设气象产品和气象科普专栏,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气候分析、农业气象等各类气象服务产品,普及气象科学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气象信息趋利避害作用。河北气象数据网向社会提供河北省5类17种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
2.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方式
2016年,接待各种媒体记者采访350余次,在省内各类媒体上发表气象类稿件600余篇,在中国气象报发表文章230篇,在CMA网站发表信息306条。开通电台直播连线气象节目共计42档,日播出时长达70分钟。全省气象信息员实现村级覆盖。组织召开包括“7月18-21日入汛最强降雨天气新闻发布会”在内的气象灾害新闻发布会12次,及时向公众传播重要天气预报,解读天气热点问题。
3.舆情回应和政策解读
2016年,省气象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加强沟通互动,回应社会关注。“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省气象局局长宋善允做客长城网,解读河北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并就相关问题与网友互动。7月29日,省气象局副局长张晶参加《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7·19”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期间,从受众搜索走势、媒介传播渠道、舆情地域(城市)画像、人群属性分布等方面展开量化对比分析,根据社会关注重点,开展科普解读,在全省舆论引导中发出气象声音。“11·22”寒潮过程,河北天气微博首次采用视频直播形式,请专家面对面为网友深度解读寒潮过程,视频总阅读量近5万次。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资料移交省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2016年,河北省气象局向省档案馆、图书馆移交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共计1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河北省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河北省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河北省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河北省气象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拓展公开范围和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需进一步优化和充实。2017年,河北省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围绕气象部门职责,拓展公开内容和渠道,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