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78号;邮编:050021;联系电话:0311-85218802)。
一、概述
2015年河北省气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全面落实安生生产、行政权力清单、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价格收费、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1585条。其中,通过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4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6条,通过报刊、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条。不断丰富气象服务产品,拓展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推出蓝天指数、春季踏青赏花、健康气象等25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公众气象指数类服务产品;努力打通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建成“两网一站、两微一端”(河北天气网、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气象信息服务站,河北天气微博、河北天气微信、河北天气客户端),与广电及三大电信运营商建立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积极推动气象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开展气象数据应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河北省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招标采购、工作动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
(二)公开方式
1.互联网
2015年,根据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全省气象部门建立了省市一体化政务网站平台,政务信息公开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在全国气象系统网站普查中排名第五名。
2015年,“河北天气”微博粉丝达240万人,日均阅读量6万,影响力进一步加大;河北天气网日均点击量80万人次;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业务运行,通过国家级、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发布预警信息9675条;建成河北气象数据网,向社会提供河北省5类17种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
2.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方式
2015年,接待各种媒体记者采访300多次,在省内主要媒体发表气象类稿件400余篇(次),组织召开气象灾害新闻发布会11次。组织协调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中新社等10余家国家级主流媒体赴生产生活一线采访气象工作。打造《天气旅游》等5档电视直播新节目,日播出电台节目由13档发展至40档,服务内容更加贴近民生。全省实现“乡乡有气象服务站、村村有气象信息员”,部分市县还将气象信息发布融入户外媒体、楼宇电视、高音喇叭等传播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御工作。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资料移交省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2015年,河北省气象局向省档案馆、图书馆移交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共计1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河北省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河北省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河北省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河北省气象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拓展公开范围和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需进一步优化和充实。2016年,河北省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围绕气象部门职责,拓展公开内容和渠道,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