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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04 阅读: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17年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已经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2017年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完善我省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的重要一年。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省天气气候复杂,局地暴雨洪涝、大风、雷电、大雾、霾等气象灾害发生的风险高,防灾形势严峻。当前,我省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任务繁重,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也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组织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发挥积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协同防御。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的主体责任。针对市、县、乡集中换届,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及早明确各级政府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防灾减灾职责,推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基层安全责任承包制。完善各级指挥部成员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协调联动规范和流程,建立健全联防联动、应急响应等协同防范机制。继续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和责任人。加强对气象信息员、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将气象防灾减灾相关责任融入应急救援队伍的职责,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机构,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县(市、区)全覆盖,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服务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重点单位的防灾指导和支撑作用。
二、强化依法防御。贯彻落实《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提请省人大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进《河北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办法》的制定和颁布。加紧制定灾害风险普查、风险评估、防御要求等方面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强化标准的实施和应用,推进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单位、示范村(社区)、标准化乡镇、示范县的创建,提升基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按照新修订的《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基层综合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三、强化科学防御。加快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统一预警信息发布出口。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最大限度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推进智慧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完善气象、水文、国土、海洋、农业、林业、环保等行业的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气象防灾减灾大数据中心,实现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以及涉灾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培训和科普工作,组织针对县级分管领导以及乡镇、部门和村、社区应急责任人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的多种形式的气象防灾减灾培训。继续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增强公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四、强化风险防御。开展大风、雷电等主要气象灾害精细化风险普查,建立精细到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编制全省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分担、转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城乡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对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好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等工作,切实推进“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继续深化和拓展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强化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将考核结果列入领导班子实绩和干部评优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