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气象局官方传播渠道及合作渠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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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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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气象局官方传播渠道及合作渠道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行为,秦皇岛市气象局现在此郑重提示:请各位市民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地气象信息,以保证其权威性、科学性、有效性、及时性:
一、电视:秦皇岛一套 首播 18:12 重播22:21
秦皇岛二套 首播 19:07 重播21:42
秦皇岛三套 首播 18:13 重播21:34
二、广播:秦皇岛市气象台每天5:00向秦皇岛人民广播电台发送当天的气象预报信息,电台广播时间以实际播出时间为准。
秦皇岛人民广播电台,秦皇岛交通广播,秦皇岛音乐广播
三、网络:官方网站 “秦皇岛市气象局”
四、微信公众号: “秦皇岛气象”、“河北天气”、“中央气象台”
五、微博: “秦皇岛天气”、“河北天气”
六、手机短信定制:
移动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
联通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0;
电信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
移动用户编辑“18”发送到10620121;(包年)
七、语音收听:请拨打9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