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气象局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廊坊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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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廊坊气象局党组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依法行政专项考核为抓手,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全市气象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气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制定了《廊坊市气象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在廊坊市气象局官方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与“中国廊坊”、“廊坊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政府网站设立专项链接,对行政执法职权、依据、岗位职责、流程图、服务指南、“双公示”有关内容以及双随机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等事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2、制定了《廊坊市气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仪器,执法过程做到有文字、有影像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制定了《廊坊市重大气象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调整规范了《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的范围、标准、程序和职责等内容。我局共有执法人员六名,法治审核人员一名,符合法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比例要求。
4、制定了《廊坊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廊坊市气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廊坊市气象局随机抽查市场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廊坊市气象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廊坊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五类清单,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气象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及时更新告知单、网上告知事项,规范清理后的工作衔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行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
2、切实履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施放气球资质和施放气球活动审批职能,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并在廊坊市气象局官网上公布。全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件,均按照法定时限完成,并按时、如实上报统计情况。
3、按照省气象局和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并公开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部门网站动态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廊坊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了《廊坊市气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建立和落实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2、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初,我局对《廊坊市暴雨灾害防御办法》 和《廊坊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就文件的实施主体及配合部门、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两个规范性文件与制定依据相一致,依据的上位法无废止或修订,与现有法律法规及政府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冲突,与各项制度协调、衔接。
3、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动态更新“执行标准清单”,并在廊坊市气象局官网上公示,严格执行清单所列标准。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河北省气象局《依法行政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廊坊市气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具体标准》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征求意见制度,对于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严格进行民意调查;事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和法律顾问召开座谈会,就单位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不断增强我局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4、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并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误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省局监督、市局为主、县局配合”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严格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界定了执法权限,规范了执法流程,各层级的行政执法监督及执法责权划分更加明确,初步形成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市县气象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由各级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管理。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专题培训,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3、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施放气球监管,采取政府管控和合理疏导的方式,实现了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活动或承担有关活动组织任务时,不安排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必要时选用以空气灌充的新型支架式空飘,增强现场活动气氛。
4、完善了气象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气象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市气象事业费预算,气象行政执法车辆优先保障,确保了气象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并在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对于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所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制度处理,给群众和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可靠的回复;积极完善行政问责机制,全年无行政问责相关事项。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网站、报刊、电视等信息公开载体,对社会公众需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公开,切实做好便民利民服务,较好地满足公众对气象工作信息的需求。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七、依法有效化解气象矛盾纠纷
1.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明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岗位职责,依法化解纠纷制,维护群众利益。多年来,市县气象部门未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继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保障投诉热线电话畅通,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民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八、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廊坊市气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务会议、党组中心组会议、执法人员培训和有关业务人员上岗考试、业务学习内容,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服务人员为重点对象,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2、组织对气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了法律知识讲座,在全市气象部门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3、制定了气象普法计划,印制了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充分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6·12安全生产月”等节日,采取悬挂标语、上街宣传、设立咨询站等形式,发放法规读本、《气象灾害防御知识200问》、《气象灾害防御与安全手册》、气象知识扑克牌等气象科普法制宣传材料近万册,同时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预警电子屏等开展气象普法宣传,受到社会各界广泛欢迎。
九、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气象依法行政工作中仍存在专职执法人员少,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真正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廊坊市气象局
2017年12月20日